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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档案查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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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档案查询须知


毕业生档案自交寄之日起,邮局有效查阅时间为一年(自交寄之日起4个月内的邮件,可通过登陆中国邮政网站查询,4个月-1年内的邮件,可通过拨打客服电话11183查询),超过一年的邮局不再提供查询服务,请同学们务必尽快(半年内)追踪查询自己档案去向及投递情况,切实做到对自己负责,如有问题,可致电021-60873505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档案室进行咨询。

毕业生及其委托人

成绩单、招生录取名册、学生卡片及其它个人相关学籍档案

(英文成绩仅可提供2007年及以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成绩)

1.远程服务:一般性的综合档案查询业务均可通过远程服务方式进行。请填写《档案远程利用申请表》(点击下载档案远程利用申请表.docx),将“身份证件+毕业证或学位证”或“身份证件+其他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并粘贴至此表中,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ag@sit.edu.cn。电子件一般在申请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回复,纸质件一般在申请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一般为每周三)通过邮政快递提供到付邮寄服务,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邮寄的向后顺延。

2.到馆查档: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进校,若必须到校办理的,请带好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需填写查档委托书(点击下载查档委托书 .doc)并带好自己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等证件(或复印件)。务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联系,并进行预约申报,联系相关业务负责人确认,非预约者,禁止入馆。

3.注意事项:学生申请开具本人学历、学位证明请联系教务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院(研究生)或继续教育学院(成教本、专科生)办理。  

服务地点:

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图书馆楼A1009   

服务电话:

021-60873502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四8:30~16:00

周五8:30~15:00

邮箱:

dag@sit.edu.cn


人才服务相关机构

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核查

查询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被查询人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查档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档案馆邮箱dag@sit.edu.cn,档案馆可提供相关原始档案材料供相关机构核查。

校内教职工  

综合档案查询

1.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因公可直接查询本部门档案。

2.查询其他部门档案或需要借阅档案的,可通过校内OA一网通办申请或者填写档案利用审批表(点击下载档案利用审批表.docx)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查询。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填写查档委托书(点击下载查档委托书 .doc)。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由新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或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转往单位填“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不能从XX学校或XX单位直接开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党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由新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党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填“上海应用技术大学XX学院”。并告知本人所在党组织通过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转入组织选择“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

(3)入学后,新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辅导员处,并提醒老师网上确认接收组织关系,并由学院填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XX学院新生党员登记表》。

联系人:刘月桃老师    联系电话:60873549

2、团组织关系转移

(1)团组织关系接转由新生所在本科学校院(系)、工作单位等团组织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页填写转出信息并盖章。

(2)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团员发展材料应归入人事档案材料,团员证在新生报到后交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辅导员,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联系人:郑楠老师     联系电话:60873213      

党团档案放入人事档案一并邮寄到我校。

二、人事档案调取
    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新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我校将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新生收到后在调档函空白处填写自己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并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部门),申请将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或EMS邮寄档案业务将档案邮寄至我校,人事档案需在8月15日前调至我校。

人事档案详细接收地址:

邮编201418

电话021-60873067

接收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行政楼216

接收人:程老师

下列新生无须调取人事档案:

1.全日制定向拟录取新生、非全日制拟录取新生。

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其人事档案无须本人办理,由学院统一调取。

三、户籍迁移


    1、上海市户籍新生(单位集体户口除外)或定向新生,一律不迁入校内。
    2、非上海市户籍的非定向新生或上海市集体户口的非定向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挂靠学校集体户口。
非上海市户籍的非定向新生或上海市集体户口的非定向新生,需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凭录取通知书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填写“上海市漕宝路121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属上海市徐汇区田林派出所。

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迁移证超过有效期仍可办理。相关材料入学后由学院统一收取交保卫处落户,截止时间为当年10月15日。